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  ( 106 年 05 月 12 日)
第14條
非營利幼兒園全年服務日,比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行政機關辦公 日辦理。但為進行環境整理、清潔消毒及課程討論等,每學期開學前,得 停止服務三日,並列入年度行事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