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  ( 104 年 11 月 11 日)
第3條
本辦法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:

一、本國籍。

二、就讀符合第五條規定之幼兒園。

三、符合第四條補助項目所定之年齡;或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 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,核定暫緩就讀國民小學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