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 ( 103 年 05 月 30 日)
第26條
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之收費,由該中心依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所定私 立幼兒園之收費項目及用途訂定收費數額,報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 備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