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 ( 103 年 05 月 30 日)
第17條
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廚房之設備,應符合下列規定:

一、設置紗窗、紗門或其他防蚊蟲飛入之相關裝置。

二、設置足夠容量之冷凍、冷藏設備。

三、設置洗滌槽。

四、設置烹調器具、儲存設備。

五、殘餘物回收作業應採用有蓋分類垃圾桶及廚餘桶。

六、用電、天然氣應設有安全裝置。

七、注意排水、通風及地板防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