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  ( 102 年 12 月 02 日)
第2條
幼兒園載運幼兒之車輛,以自有之原廠幼童專用車車種為限。

幼童專用車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相關法規及本辦法之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