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兒園評鑑辦法  ( 101 年 05 月 04 日)
第10條
專業認證評鑑委員涉及造假、偽造評鑑紀錄等不法情事,或違反評鑑委員 專業自律事項之迴避原則及保密事項,情節嚴重者,直轄市、縣(市)主 管機關應報本部撤銷其專業認證評鑑委員資格,且不得再參與專業認證評 鑑委員培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