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
( 106 年 05 月 08 日)
第5條
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辦理聯合公開甄選作業,應設契約進用人員甄 選會(以下簡稱甄選會);其任務如下:
一、審定甄選簡章。
二、訂修試場規則。
三、確認作業程序。
四、督導試務工作。
五、審議錄取名單。
六、處理偶發事件。
七、其他有關契約進用人員甄選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