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  ( 98 年 07 月 14 日)
第3條
本準則用詞定義如下:

一、常態編班:指於同一年級內,以隨機原則將學生安排於班級就讀之編 班方式。

二、分組學習:指依學生之學習成就、興趣、性向、能力等特性差異,將 特性相近之學生集合為一組,實施適性化或個別化之學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