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  ( 101 年 04 月 27 日)
第12條
審定機關於審查過程認為有必要時,得於決議前通知申請審定者陳述意見 。

申請審定者於審查過程認為有必要時,得向審定機關申請列席審定委員會 議陳述意見。每冊以一次為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