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未入學或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  ( 106 年 08 月 23 日)
第7條
學校應建立學生檔案,詳細記載學生資料,包括未入學、輟學日期、通報 日期、聯絡資訊、輔導紀錄、復學日期、再度輟學情形及追蹤輔導紀錄等 ,並定期檢討輔導成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