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學校型態機構實驗教育評鑑辦法  ( 104 年 06 月 23 日)
第5條
評鑑小組應就計畫主持人提出之自我評鑑報告書,進行書面審查及實地評 鑑。

前項實地評鑑,由評鑑小組委員前往受評鑑之實驗教育機構,以資料檢閱 、參觀設施、觀察與訪談、綜合座談及其他方式進行,並作成評鑑報告書 ,送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(以下簡稱 審議會)審議。

實地評鑑時,評鑑小組委員應親自出席,不得代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