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實驗教育辦法  ( 103 年 01 月 08 日)
第9條
召集學校辦理區域合作,應設區域規劃委員會,並指定教師兼辦區域合作 工作。

參與區域合作學校得指定教師兼辦實驗研究工作。

前二項教師,學校得依規定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後,減少授課時數。

辦理區域合作學校得相互指派教師至合作學校授課;其授課時數得併入基 本授課時數計算,經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後,得酌予放寬兼代課時數,每 週至多以九小時為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