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 ( 103 年 01 月 08 日)
第2條
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(以下簡稱學校)學生學習評量,應以了解學生學習 情形,激發學生多元潛能,促進學生適性發展為目的,並作為教師教學及 輔導之依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