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  ( 105 年 03 月 01 日)
第6條
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經核定設立之科學班,其班主任之每週基本教學節數 為八節。

學校學科教學研究委員會召集人、各類藝術才能及學術性向資賦優異班召 集人之每週基本教學節數,按第三條第一項專任教師之每週基本教學節數 減二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