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審定辦法
( 103 年 01 月 06 日)
第11條
審定機關於審查過程認為有必要時,得於決議前通知申請人陳述意見。
申請人於審查過程認為有必要時,得向審定機關申請陳述意見,每冊以一 次為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