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級中等學校群科學程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 ( 103 年 01 月 03 日)
第6條
前條第一項設立計畫書,應載明下列事項:

一、計畫緣起。

二、社區資源及地方產業需求。

三、學校現況、特色及願景。

四、學生來源及未來進路發展。

五、教師專長與來源及未來進修計畫。

六、課程規劃或班數之調整。

七、設備及設施之規劃。

八、設立期程及應辦理事項。

九、經費概算及預期效益。

十、其他相關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