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(102.08.23訂定)  ( 105 年 08 月 16 日)
第23條
高級中等學校為辦理多元入學招生事宜,得與專科學校五年制成立全國高 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適性入學委員會,由第十九條、第二十一條 、前條之各小組、委員會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各招生委員會遴派委員組成, 統合、協調並督導本辦法所定全國各種招生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