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(102.08.23訂定)  ( 105 年 08 月 16 日)
第12條
國民中學學生參加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班、科、組、群之甄選入學者,其報 名資格及審核程序,應依藝術教育法、特殊教育法、國民體育法、本法第 十二條及其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