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級中等教育法  學生資格、入學方式及就學區劃分 ( 105 年 06 月 01 日)
第40條
第三十五條至前條所定多元入學招生方式與對象、實施區域、範圍與方法 、辦理時間、各類招生方式名額比率、特色招生之考試與甄選方式、就學 區之劃定原則與程序、各該主管機關與學校之組織分工、私立高級中等學 校入學方式不受限制之學校、其範圍、辦理方式、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之辦法,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定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