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級中等教育法  教職員任用及考核 ( 105 年 06 月 01 日)
第31條
高級中等學校置軍訓主任教官、軍訓教官;其編制、員額、資格及遴選事 項之辦法,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定之;其職掌、介派、遷調、進修 、申訴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