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 ( 100 年 05 月 16 日)
第8條
學校應提供教師輔導就讀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有關教學、評量及行政等 支援服務。

教師輔導就讀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表現優良者,學校應依法令規定予以 獎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