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 ( 100 年 05 月 16 日)
第7條
學校應整合相關特殊教育及輔導資源,提供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之家 長所需之特殊教育知能、家庭諮詢、輔導、親職教育及轉介等支持服務, 並定期辦理特殊教育宣導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