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 ( 100 年 05 月 16 日)
第4條
學校應成立分散式資源班、巡迴輔導班或實施特殊教育方案,提供特殊教 育相關資源及服務。

學校應整合普通班、集中式特殊教育班、分散式資源班、巡迴輔導班、特 殊教育方案及相關專業服務人員,以團隊合作方式進行教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