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評鑑及評鑑績優學校放寬辦學限制辦法  ( 98 年 07 月 30 日)
第12條
本部依第十條規定為核定時,應就學校申請免受法令限制之事項,載明不 受限制之期限及範圍。

本部於必要時,得對學校辦理本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各款規定事項之成效 ,進行專案評鑑,並以評鑑結果作為變更或廢止原核定處分之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