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  ( 102 年 11 月 12 日)
第6條
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、重讀之學生,或符合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私立學 校之學生,不適用第四條免納學費及補助之規定。但本法第三十五條第六 項但書所定免試入學之學生,不在此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