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外國僑民學校及附設幼兒園設立及管理辦法  ( 102 年 09 月 09 日)
第25條
外國僑民學校每學年度向學生收取費用之項目及數額,應予公開,並應於 學校資訊網站公告或載明於招生簡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