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外國僑民學校及附設幼兒園設立及管理辦法  ( 102 年 09 月 09 日)
第24條
外國僑民學校,其課程應依該外國之規定辦理,必要時得增設我國語文、 史地、性別平等教育與生命教育及其他科目之課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