師資培育法  ( 106 年 06 月 14 日)
第13條
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教師資格考試,應設教師資格考試審議會,其成員應有 至少一位原住民族教育專業之學者專家。必要時,得委託學校或有關機關 (構)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