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科以上學校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  ( 104 年 10 月 12 日)
第6條
本評量結果分為通過、有條件通過及未通過三等級。

評量結果為有條件通過或未通過之學校,應於三個月內完成改進;本部得 以評量結果作為核定調整學校發展規模及經費補助之參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