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科學校軍訓教官職掌介派遷調進修申訴辦法  ( 104 年 03 月 24 日)
第4條
各主管機關及學校於知悉軍訓教官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應依法令規定辦理 通報、資訊蒐集及查詢;其通報、資訊蒐集、查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,比 照教師規定辦理:

一、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,調查確認有性 侵害行為屬實。

二、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,調查確認有性 騷擾或性霸凌行為,且情節重大。

三、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,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 報,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;或偽造、變造、湮滅或隱匿他人所 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,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