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 職業準備教育 ( 104 年 01 月 14 日)
第16條
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、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及綜合型高級中 等學校專門學程為培育特定產業基層技術人力,得專案擬訂計畫,報學校 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專班。

前項專班不受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六章、第七章關於學生資格、入學方式、 就學區劃分、課程及學習評量規定之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