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科學校評鑑實施辦法  ( 103 年 12 月 01 日)
第6條
本部得對受託辦理評鑑之大學校院、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之規劃、設 計、實施及結果報告等進行後設評鑑;其評鑑結果,得作為本部遴選委託 辦理專科學校評鑑之依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