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科學校評鑑實施辦法  ( 103 年 12 月 01 日)
第2條
為建立完善之專科學校評鑑制度,教育部(以下簡稱本部)應規劃下列專 科學校評鑑事務:

一、研究我國專科學校評鑑制度。

二、蒐集分析國外專科學校評鑑相關資訊。

三、建立國內專科學校評鑑之人才庫及資料庫。

四、提供專科學校評鑑相關人員之培訓課程。

五、其他與評鑑制度相關之事項。

前項評鑑事務之規劃,必要時得委由本部與大學共同成立之財團法人高等 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(以下簡稱評鑑中心)為之,並由評鑑中心擬訂工作 計畫報本部核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