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  ( 103 年 08 月 11 日)
第2條
本辦法所定專科學校,包括專科學校及科技大學、技術學院、軍警學校附 設之專科部。

本辦法所稱專業及技術教師,指其專長或技術,足以擔任專業科目或技術 科目教學之教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