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科學校法施行細則  ( 104 年 03 月 25 日)
第13條
專科學校學生會依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向其會員收取之會費,應以 處理學生在校學習、生活及與其權益直接有關之事項為限。

學生會收取會費或學校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,不得列為完成註冊程序之 必要條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