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 ( 107 年 06 月 08 日)
第3條
學校執行科研計畫,其研發成果之歸屬及運用,除科學技術基本法及政府 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(以下簡稱政府科研辦法)另有規 定外,適用本辦法之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