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  ( 107 年 02 月 08 日)
第6條
各級學校聘僱外國教師,應檢具下列文件,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聘僱許可 :

一、申請書一式二份。

二、載明受聘僱外國教師之職稱及聘僱期間等事項之聘僱契約書影本。

三、受聘僱外國教師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。

四、受聘僱外國教師之護照影本。

五、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