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  ( 101 年 06 月 22 日)
第12條
國立大學合併後,其校長之選任、組織規程之修定程序及學校未確實執行 合併計畫之處理,依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高職部設立變更停 辦辦法第四十條至四十二條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