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  ( 106 年 07 月 14 日)
第2條
本標準用詞,定義如下:

一、總量發展規模:指專科以上學校各院、所、系、科與學位學程之組織 及其各學制班別之全校學生人數總和。

二、資源條件:指專科以上學校各院、所、系、科與學位學程之師資質量 、申請增設各學制班別之評鑑成績、設立年限、師資條件、學術條件 ,與學校之生師比值、校舍建築面積及各學制班別間招生名額調整等 。

三、招生名額總量:指專科以上學校各院、所、系、科與學位學程之各學 制班別招生名額之總和。

四、學制班別:指專科以上學校下列日間學制及進修學制之班別:

(一)日間學制:包括二年制專科班、五年制專科班、四年以上學制學士 班、二年制學士班、碩士班及博士班等班別。

(二)進修學制:包括二年制專科班、四年以上學制學士班、二年制學士 班、專科進修學校、進修學院及碩士班等班別。

前項第四款之學制班別,除專科班外,均包括學位學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