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立學校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實施辦法  ( 98 年 03 月 13 日)
第9條
私立學校辦理本保險,對學生權益保障確立健全制度著有成績者,學校主 管機關得作為調整私立學校獎勵、補助經費之參考,並依本法第五十六條 規定辦理獎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