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校財團法人設立辦法  ( 98 年 01 月 07 日)
第2條
本辦法所稱學校財團法人(以下簡稱學校法人),指以設立及辦理私立學 校為目的,依本法規定經學校法人主管機關(以下簡稱法人主管機關)許 可設立之財團法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