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科以上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  ( 103 年 12 月 26 日)
第4條
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使用費之收費項目如下:

一、宿舍費。

二、電腦或語言實習費。

三、網路通訊使用費。

四、音樂或體育設施使用費。

五、使用宿舍保證金。

六、其他使用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