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  ( 105 年 06 月 20 日)
第7條
大學開設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,應依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申請審核及 認證相關法令之規定,向教育部(以下簡稱本部)申請審查核定後,始得 為之;其畢業總學分數之計算,不受前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。

前項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,每班招生名額以三十名為限,本部並得規定 開班及招生有效期限;其招生名額,應納入本部核定之該校招生名額總量 計算,但經本部核准者,得採外加方式辦理。

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之畢業證書應附記授課方式為遠距教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