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 ( 103 年 10 月 17 日)
第8條
學校辦理推廣教育應考量師資、課程及教學品質,審慎規劃各班次招生人 數。

推廣教育學分班,以採專班方式辦理為原則,每班不得超過六十人。

推廣教育學分班,採隨一般科系所附讀者,其隨班附讀人數,應符合下列 規定。但有特殊原因報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定者,不在此限:

一、大學學士班及專科學校隨班附讀人數,以六人為限。

二、碩士班隨班附讀人數,以五人為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