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中大學設置條例  ( 103 年 01 月 22 日)
第22條
空中大學必修科目名稱、學分數、各科目施教方式、每講次播授時間及每 學分播授講次,由空中大學訂定,國立者,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;直轄市 立者,報直轄市主管機關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