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 ( 90 年 02 月 02 日)
第4條
本基金之來源如下:

一、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。

二、醫療收入。

三、教學訓練及建教合作收入。

四、其他有關收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