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 ( 90 年 02 月 02 日)
第3條
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,編製附屬單位預算 ,以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為管理機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