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歷史博物館藏品圖像資料非營利使用及收費標準  ( 105 年 05 月 18 日)
第7條
使用本館藏品圖像正片或照片於學術性刊物,其使用限制,每本各以不超 過該書圖片總數之三分之一;又為不使與本館研究成果重複,外借同一類 正片,以不超過本館該項藏品之二分之一為原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