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規費收費標準  ( 106 年 12 月 01 日)
第2條
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(以下簡稱本館)執行場地設備管理,應徵收規費, 其範圍包含展覽室、希望藝廊 A、希望藝廊 B、實驗藝廊、禮堂、視聽教 室、音樂教室、研習教室、會議室、戶外藝術沙龍 A、戶外藝術沙龍 B、 舞蹈研習室、生活工坊、中庭廣場等。

前項場地設備之收費標準及使用注意事項如附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