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  ( 92 年 09 月 02 日)
第8條
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所定傳染病防疫措施,包括下列事項:

一、配合各級衛生及環境保護主管機關、醫療機構實施各種傳染病調查及 防治工作。

二、加強環境衛生管理。

三、配合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辦理預防接種調查及補種作業。

四、配合各級衛生及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辦理傳染病防治教育。

五、其他各級主管機關、衛生及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。